关于学前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申办2018年秋学期政府资助经费工作
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申办2018学年困难认定和秋学期政府资助经费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生活俭朴的本市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读儿童;
3.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园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申请对象具体包含情况(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3.残疾儿童;
4.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子女;
5.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
6.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儿童(含父母残疾或患重大疾病、亡故、失业、单亲并收入低,家庭总收入低等).
三、资助标准:
按合格幼儿园春学期收费标准资助。
四、申报办法:(申办学生或家长向班主任口头申请后,需填表并提供完整材料)
如城区幼儿园在籍在读儿童家庭至亲人员人均月收入低于2020元的 / 如溧阳市、金坛区幼儿园在籍在读儿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830元的,拟申办2018学年困难认定和本学期政府资助经费,9月12日(下周三)前,该儿童家长可联系所在班的班主任领取《困难认定和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经费申请表》,于9月19日前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完成签章后递交,并根据各自家庭经济实际困难情况,递交各类对应证明材料原件(具体需附材料分类见反面附表)。
常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常州市新北区九里幼儿园
2018年9月7日
学前教育学段儿童申办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政府资助经费需提供材料一览表
具体认定对象需交材料 | 基本材料1 + 基本材料2 + 分类提供的对应材料 | |
基本材料1: 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含户主页、本人页、父母页和儿童本人全部兄弟姐妹页、共同生活并赡养的祖辈页) | ||
基本材料2: 儿童家长填报的本学期《常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政府资助经费申请表》 | ||
分类提供对应材料 | 1.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 盖有本年度印章的《城乡居民低保证》或《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救助证》或《特困职工家庭救助证》 市县级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手册》或《帮扶手册》原件 (以上各证需包含封面和全部顺序内页) |
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 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或《三无供养证》、《五保供养证》原件 (含封面和全部顺序内页) | |
3.残疾学生 | 残联发放的学生本人《残疾人证》原件 (含封面、持证人页和情况登记页) | |
4.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子女 | 烈士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 (含封面和全部顺序内页) | |
5.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户 | 宗教局等相关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原件 | |
6.其他情况致实际经济困难家庭的子女 (ABC三类原件需同时具备)
| A.班主任近期上门家访后出示较详细的家庭经济困难说明原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B.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开具的2018年上半年的月均收入证明原件(须加盖出证单 位印章)或从工资卡所在银行柜面打印的2018上半年工资收入清单(加盖银行印章); C.各类实际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原件(以下具其一即可) a.因至亲家人患重大疾病致经济困难家庭:近两年内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原件; b.父或母为残疾人致经济困难家庭:残联发放的父或母的残疾人证原件; c.父或母亡故致经济困难家庭: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原件; d.父或母失业致经济困难家庭:江苏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全部信息页、顺序记载页); e.因重大突发事件致经济困难家庭:派出所、交警或其他责任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 f.父母离异的单亲且经济困难家庭: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g.家庭月总收入低致经济困难家庭:所在乡镇、街道或社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