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定本就是一件相当棘手的工作,以下我们愿提出几项原则,供父母作为判定的标准(然而若想正确的判定可能就得请教心理专家或精神科医师。)
1.行为与年龄的关系:每个年龄的孩子都有一般的行为表现与发展程度,如果你发现孩子比其他同龄孩子落后许多,最好能到医检查。
2.异常行为出现的频率:假如怪异行为偶尔才出现一两次,父母就暂时用不着大惊小怪,但是如果经常产生,甚至经过约束后仍无法矫治的话,就得注意并寻求治疗。(开关门、凝视物品、用物品安慰心理)
3.对日常生活妨碍的程度:假如孩子的问题已严重干扰孩子正常生活或学习的话,就须求助于心理专家了。
4.观察孩子是否已有其他相关的并发症。
儿童本身缺乏适当表达能力,所以面对自己的问题他们常会透过一些怪异行为表达,例如:想博取关心而佯装头疼、以反抗父母掩饰内心的焦虑。诸如此等问题,我们绝不可用成人的标准来衡量。
其次,儿童心理问题的临床症状也不见得与成人相合,例如:忧郁症;成人可能会有自杀倾向,而儿童却无此种倾向;同样地,成人精神分裂症的主要症状可能是幻觉、妄想、幻听等,不过儿童期精神分裂症的主要症状却是退缩。
另外,由于儿童正逢运用周遭环境建立自我概念的阶段,如果能及早治疗,较具成效、且对孩子的伤害会减少许多,但是若拖延处理时效,就得多费一番周折。
